3月15日,在2022年江苏省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直播活动现场,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省消保委副主任李杰发布《关于联动化解重大民生类消费纠纷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由江苏省消保委与省市场监管局、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共同制定。
由于消费者个体维权和单一部门化解纠纷耗时费力,多年来,江苏省消保委始终致力于探索多部门联动合力维权。2020年12月23日,江苏省消保委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联动化解工作机制的意见》;2020年下半年,江苏省消保委接无锡市市场监管部门关于双善公司假冒“星巴克”咖啡案源线索,依法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主张涉案金额三倍的惩罚性赔偿。2021年5月8日,无锡市中院一审判决双善公司支付三倍惩罚性赔偿金2172万元,江苏省消保委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的首家省级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基金也同步建立。
李杰表示,出台《意见》,旨在进一步拓宽消费者维权渠道,完善社会共治大维权体系,使消费者的合法诉求能够得到及时回应和有效解决,具有积极的实践价值和社会意义。下一步,江苏省消保委将围绕《意见》,在实践中不断创新维权手段,夯实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维权基础,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行政保护、司法保护,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担负起推动江苏消费环境建设走在前列的光荣职责。(记者薛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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