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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锦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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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1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 5020 号同心大厦 21 层 2101
首席合伙人:杨步湘
2021年度末合伙人数量:70人
2021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44人
2021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人
2021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1,106.9万元
2021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4,421.98万元
2021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183.63万元
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021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1家
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 行业门类 |
C-21 | 制造业-家具制造业 |
I-63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
2021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 行业门类 |
C-35 | 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
C-39 | 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I-65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N-77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M-74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 |
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329.00万元
2021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09.70万元
2021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021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490.78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000.00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 凌永平,2005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 8月开始在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 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3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20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方鹏翔,2016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15年5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1年5月开始在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3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10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魏均玲,2012年 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2年2月开始在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3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2022)年审计收费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8万元。
上期(2021)年审计收费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8万元。
本期审计费用是以审计业务为基础,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确 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1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锦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锦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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