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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显示,2019年9月19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广西金嗓子食品有限公司(简称金嗓子食品)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情形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江佩珍作为金嗓子食品的实控人被法院列为“限制消费人员”,其被限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等行为。
金嗓子拖欠广告费
金嗓子拖欠广告费
据悉,此事缘由是广西金嗓子全资子公司广西金嗓子食品有限公司和上海星空华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的一宗官司。因金嗓子食品对两档节目的收视率不满,拒付代理商星空华文的剩余广告费,被后者告上法庭。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金嗓子食品支付拖欠星空传媒的5100多万广告费,而金嗓子食品拒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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